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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23年第十二届“赢在广州”暨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11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南沙方案》,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扶持大学生投身创业实践,促进创业项目与政策、服务、资本的有效对接,我局定于2023年4月-12月期间举办2023年第十二届“赢在广州”暨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主题

创启广州·赢在湾区

二、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4-6月):宣传、报名、初赛及项目资料上传。

1.由各高校自行组织初赛,每所学校选出3-5个优秀创业项目参赛,并按照相关要求上传至大赛官方微信小程序。

2.港澳赛区将选拔5个优秀创业项目晋级大赛决赛,并向大赛组委会提供晋级名单和相关项目资料。

(二)第二阶段(7-9月):创业项目评审、指导完善。

大赛组委会聘请创业专家,对创业团队资料及项目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46个创业项目(含港澳赛区推荐项目)进入下一阶段。

(三)第三阶段(10-12月):决赛与创业成果展示。

三、参赛对象及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1.广东省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2.香港、澳门地区在读大学生。

注:

(1)每个参赛成员须由学校出具在校学生证明及参赛证明。

(2)港澳赛区将选拔5个优秀创业项目晋级大赛决赛。

(二)参赛要求

1.参赛者以团队形式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根据参赛团队项目负责人的学籍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每队参赛团队报名人数不少于3人,不超过8人,均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项目参赛须征得所有团队成员及指导老师的一致意见。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各参赛团队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答辩总人数不超过3人。

3.曾获得往届“赢在广州”大学生创业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奖次的创业项目不得参赛。

4.同一项目一届赛事只能报名一个赛区,不得重复参赛。

5.参赛项目选题方向不限,鼓励拥有创业梦想与激情的在校大学生团队踊跃参加。

6.参赛项目所提出的产品或服务,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支持,具备可操作性,且参赛者必须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

四、计划书要求

参赛团队应在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制作将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的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将完整地阐释项目的技术、市场前景、经营策略、资金需求、未来规划,并展示团队的成员情况。

五、奖项设置

六、配套奖励与支持项目

除扶持资金外,符合条件的大赛获奖项目和优秀项目可相应享受“N+”支持措施。

(一)创业补贴扶持

1.获得“赢在广州”创业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奖次,并于获奖之日起2年内(含参赛期间)在广州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的优秀创业项目可申领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给予一次性资助。补贴标准如下: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0万元,优胜奖5万元(具体按穗人社规字〔2022〕1号文执行)。

2.除以上补贴政策外,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可相应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具体按穗人社规字〔2022〕1号文执行)。

(二)孵化场地保障

参赛团队可申请入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设认定的创业孵化载体,享受一定年限的减免场地费和孵化服务。

(三)创业融资支持

获奖团队有机会获得大赛合作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享受相关投融资对接服务。

(四)创业担保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5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贴息(具体按穗人社规字〔2020〕2号、穗人社函〔2021〕292号执行)。

(五)交流对接平台

参赛团队可申请创业项目展示、融资对接、创业沙龙等交流对接活动,创业导师辅导服务。

七、校内选拔安排

(一) 参赛人员:

广州新华学院全体学生

(二)需提交的材料:

商业计划书电子版

(三)提交要求:

1.提交时间:5月19日24:00前

2.提交方式:

请有意参与此次大赛的各团队将团队报名表、商业计划书以及PPT,打包压缩并命名为“赢在广州+所在学院+项目名称”发送至广州新华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邮箱:cxcy@xhsysu.edu.cn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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