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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

作者: 时间:2023-06-16 点击数:

2023年5月25日晚上19点,主题为“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的讲座在我校东莞校区举行,由现任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戴银乔律师主讲。

讲座开始前,主持人黎诗敏老师为现场的老师和同学介绍了本次讲座的主要目的与内容概况。戴律师将主要讲述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差异、商业秘密的保护与其他知识产权的保护等内容。目的是引导师生更全面地理解法律对于智慧的保护,从而提高师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运用能力,助力加强创新创业成果和商业秘密的保护。

紧接着,戴银乔律师开始讲座,他的讲座主要包括五大内容: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商业秘密的基本概念、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的对比、权利的选择、多重保护方式结合。

戴银乔律师用可口可乐具有哪些知识产权进行的提问作为导入,介绍了知识产权包括了著作权、专利权与商标权。戴银乔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戴银乔律师介绍,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技术信息指设计资料、实验报告、程序代码、技术方案、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和图纸。经营信息指内部经营信息、内部管理信息、第三方信息。她对经营信息进行了更详细的解析。她用模糊掉关键信息的真实案例与听众进行互动,让听众判断“客户名单是否是商业秘密”,并给众人详细解释了客户名单为何是商业秘密。

戴银乔律师提出了“业务服务管理平台”这个现存的概念,与听众进行了探讨,并用模糊掉关键信息的真实案例引出商业秘密“三性”的概念。商业秘密的“三性”指秘密性、价值性和措施性。戴银乔律师着重提出了“合法途径”与“反向工程”的概念与双方之间的现实冲突。随后她又用模糊掉关键信息的真实案例进行详细的讲解,为听众加深对两者的理解。

最后,戴银乔律师指出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两者之间拥有密不可分但又存在冲突的关系,当我们想要保护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时,可以考虑结合多重方式进行保护。戴银乔律师寄语大家,知识产权就在我们身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也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要面临的重要课题

讲座结束后,戴银乔律师还为听众面对的现实问题进行了法律层面的专业解答,并给出了专业意见。

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编辑:白玉阳

责编:王涛

编审:刘琰琳

终审:杨宇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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