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培育我校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企业家精神,学校决定招募创业团队入驻广州新华学院大学生众创空间(格物楼4-209)(以下简称:众创空间),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创业实践和创业服务的平台,基础的办公场地、创业辅导、资源对接等服务。现面向全校在校大学生进行项目招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资格
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必须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在读生,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创业精神,懂政策、重信誉、会经营、勇于挑战自我,具备一定的抗压能力,服从学校的管理。凡申请创新创业项目的创始成员只能申请一项。
二、申请条件与要求
1.所开创的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2.众创空间所招募的创新创业项目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学生团队自主经营的创业项目,包括创意阶段或正在进行工商注册的项目;第二类为在校学生创业团队与企业合作的项目,由企业提供产品或服务等相关项目,具有强烈创新创业意愿的学生团队可提交项目申请书进行运营;
3.项目的创业团队负责人或公司法人须为我校在校生,规模为5人以上,团队成员中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不少于团队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团队成员能够自觉接受并遵守众创空间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在众创空间能够正常运行;
4.项目若获准进入空间,在运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要求。本众创空间不接收无创新、创意点的项目。不接收违背国家政策法规、公序良俗的项目;
5.团队必须有明确的创业项目和创业计划,创新创业项目应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市场前景好。参加过“东宝杯”、“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赢在广州”等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或各类科技创新活动评选并获奖的项目可优先推荐入驻;
6.具有创新创业指导教师指导项目。原则上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总数不超过5个,其中校内指导教师不超过3个。为了发挥广大教师积极性和扩大参与面,原则上每位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只能指导1个(第一指导老师)和参与1个,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只能指导1个项目。
三、入驻材料提交
创业项目需以自主创业团队为载体,在校生创业需有负责人所在学院(系)作为依托单位。依托单位应对项目进行全面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
1.提交申请入驻材料
(1)大学生众创空间学生创业团队入驻申请书;
(2)项目方案(商业策划书)和可行性报告;
(3)公司(创业团队)相关管理制度、公司(团队)章程;
(4)公司(创业团队)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学籍证明。
(5)团队成员中在校生需提供全日制大学生学籍证明(可在学信网查询)、学生证复印件,已毕业校友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毕业后工作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供的无违法犯罪的证明原件。
(6)营业执照(已注册公司的团队须提交)、财务报表、大赛证明、获奖证书、立项证明等佐证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原件可复印)和WORD版本电子版(原件需提供扫描件)。材料收集完毕后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审,经答辩、评估、公示等程序后最终结果将另行公布。
四、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至2023年10月8日截止,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东莞校区格物楼4-209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团队负责人学号+姓名+手机号码+项目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压缩包发送至1106058214@qq.com。未尽事宜将后续通知。咨询QQ群:628703279;联系人:梁老师0769-82676707。
附件:广州新华学院大学生众创空间学生创业团队入驻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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